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诉前调解,“一站式”化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
  发布时间:2023-11-20 21:37:11 打印 字号: | |

“感谢大家的帮助,

让我这么快拿到了赔偿金。”

这是文水法院道路交通法庭和

文水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

联动化解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。


 案情 

2022年12月17日,侯某驾驶的机动车与张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,导致张某受伤,两车受损。经县交警大队认定,侯某负主要责任,张某负次要责任。因双方无法就赔偿达成一致,张某将侯某及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,要求其赔偿损失。文水法院道路交通法庭收到起诉状后,经当事人同意,将案件委派至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。


 争议 

张某认为,侯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,侯某及保险公司应该支付自己的医疗费和电动车修理费。同时,此次事故对自己今后的劳动能力及生活会造成相当大的影响,故要求侯某及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医疗费用、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5.86万元。侯某和保险公司则认为,张某要价太高,不同意赔偿数额。


 调解 

调解员在了解基本情况后,发现双方对赔偿金额存在很大分歧,且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存在误区。为了妥善解决纠纷,调解员决定先采用“一对一”的方法进行调解。在调解过程中,道路交通法庭的法官对调解员进行法律指导。随后,调解员对双方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,让他们了解各自的权利和义务。接着,根据事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,制定了赔偿方案,并向双方详细解释了赔偿方案的依据。经过调解员多次“面对面”释法,“背靠背”调解,双方逐渐消除了分歧,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。

2023年以来,道路交通法庭诉前委派调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131起,调解成功61起,诉前调解成功率46.56%。诉前调解具有高效、便捷的优势,由法院、交警大队、司法局等多部门协调配合,形成鉴定、调解、理赔一体化处理机制,以法治思维、法治方式推动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快速高效化解,不仅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,而且让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可以及时得到赔偿,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,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为民的速度与温度。




责编:法条妹

来源:道路交通法庭

编辑:成文丽



 
来源:文水法院
责任编辑:离石法院